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

主動



最近讀到《新周刊》一系列關於「剩女」的文章,當中有一篇有關剩女投資學的文章,有鄧文迪「拿下」梅鐸的故事。

當年,鄧文迪以實習生的身份加入梅鐸的公司,而她就以實習生的身份,貿貿然闖入公司專為高級管理人員而設的party,而竟沒有被趕走;剛巧她遇到正在獨自一人飲悶酒的大老闆梅鐸先生,而她就正正找緊這個機會跟梅鐸攀談,而故事的結果就已經是人所共知的事。

這個故事的發生,當然有很多偶然的存在,但總不能抹殺一樣要素:主動。

對我來說,主動好似變成一件越來越陌生的東西,小時侯的我倒算是一個主動的人,試過有一次在我六歲的時候,由於要等爸爸聽完 hi-fi,悶得發慌時便一個人在旺角街頭遊蕩,在一間便利店裡面,我見到一個跟自己年紀差不多的男孩子,我就二話不說走上前跟他說:「我可唔可以同你做個朋友?」只記得他呆了一呆,便答到「哦」。如此這般我們便一起行玩具店、文具店,士多辦館,分享大家喜歡的玩具,卡通人物等話題。直到傍晚到他要回家時我們方才「分手」。主動,就讓我找到一個一小時的朋友。

人大了,包袱可能大了,機會成本又可能大了,以致這份主動的勇氣就消失了。對於自己想要的事,我甘心由得他們溜走嗎?我不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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